精准界定伪劣产品认定边界 孙伟伟律师为肉品掺假案当事人成功取保
近日,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孙伟伟代理的一起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取得关键辩护进展。本案系食品药品监管重点领域案件,当事人因在驴肉中掺入马肉、猪肉销售被刑事拘留,侦查机关初期曾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开展调查,并按全量销售金额核算涉案数额。孙伟伟律师介入后,紧扣司法解释精准界……
近日,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孙伟伟代理的一起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取得关键辩护进展。本案系食品药品监管重点领域案件,当事人因在驴肉中掺入马肉、猪肉销售被刑事拘留,侦查机关初期曾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开展调查,并按全量销售金额核算涉案数额。孙伟伟律师介入后,紧扣司法解释精准界定行为性质与证据标准,从定性偏差、数额认定、社会危害性三个维度层层突破,最终在当事人被刑事拘留第三十日成功为其争取取保候审决定。
肉品掺假涉食药重域 初期定性严苛取保受阻
本案当事人经营肉类销售业务,因在售卖的驴肉产品中掺入马肉、猪肉成分,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立案侦查。案发初期,侦查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当事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调整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但仍按照当事人全部历史销售金额核算涉案数额,金额巨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食品药品类犯罪历来是司法机关重点打击领域,社会关注度高、执法尺度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适用极为审慎。加之本案涉案金额大、属于民生敏感领域,家属多方咨询均认为取保难度极大,最终慕名委托深耕食药类犯罪辩护的孙伟伟律师介入案件。
多次会见深挖本质 三大核心辩护要点确立
接受委托后,孙伟伟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围绕进货来源、掺配比例、销售模式、产品检测结果等核心事项逐一核实,完整还原案件事实全貌。结合在案检测报告与刑事法律规定,孙伟伟律师研判认为,本案看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实则在法律定性与数额认定上均存在重大偏差,全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经过系统梳理与法律论证,孙伟伟律师确立三大核心辩护方向:
其一,罪名定性存在偏差,不应升格为有毒有害食品类犯罪。 涉案产品虽存在品类掺假,但经检测仅含有马肉、猪肉等常规肉类成分,未检出任何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也不存在致病性、腐败变质等食品安全风险。马肉、猪肉本身均为符合检疫标准的可食用肉类,其行为本质是品类假冒与价格欺诈,而非毒害性食品犯罪,依法不应适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重罪评价。
其二,简单按价格差认定 “以假充真” 法律依据不足。 根据法释〔2001〕10 号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上的 “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马肉、猪肉与驴肉同为食用畜禽肉类,核心食用功能、营养价值并无本质差异,二者区别主要体现为市场价格与品类名称不同。仅因价格高低差异,就将全部掺假产品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 “伪劣产品”,混淆了民事欺诈与刑事犯罪的边界,不符合司法解释的立法本意。
其三,全量销售金额计入犯罪数额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现有检测鉴定仅针对现场查扣的特定批次产品作出,能够证实掺假的范围仅限于被查扣货品。对于当事人过往销售的其他批次产品,既无对应抽检样本,也无成分鉴定结论,更无完整的进销货记录一一对应。侦查机关直接以当事人全部历史销售金额作为定罪量刑基数,属于推定式认定,缺乏客观证据逐一印证,达不到刑事诉讼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的证明标准。
与此同时,孙伟伟律师进一步指出,涉案产品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未造成任何消费者人身损害后果,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当事人系初犯,到案后配合调查,主观恶性较小,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专业意见多轮沟通 三十天黄金期成功取保
基于上述核心辩护观点,孙伟伟律师撰写了详实的《关于建议对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书》,从法律适用、证据标准、数额认定、社会危害性四个层面展开系统论证,明确提出本案定性过重、数额认定事实不清,不符合逮捕羁押的法定条件。
法律意见书提交后,孙伟伟律师主动对接办案机关,多次当面与办案人员沟通辩护思路,就 “以假充真” 的司法认定标准、伪劣产品的范围界定、销售金额的证据要求等专业问题反复交换意见,推动办案机关全面审视案件的法律适用争议与证据体系缺陷。
经过多轮专业、充分的意见交换,办案机关逐步采纳辩护观点,认可本案在罪名定性与涉案数额认定上确实存在重大事实与证据疑点。在当事人被刑事拘留的第三十日 —— 审查批捕前的关键节点,侦查机关依法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当事人成功恢复人身自由。
据了解,孙伟伟律师现任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同时担任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持有高级企业合规师资质,深耕刑事辩护领域 8 年,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超 500 件。其尤其擅长处理食品药品、经济犯罪等疑难复杂案件,能够精准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法律边界,多次在严打背景下的重点领域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不起诉等优质辩护结果。其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一文荣获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专业能力广受业界与当事人认可。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民生,依法严厉打击十分必要,但严打不等于扩大打击范围。刑事司法必须严格恪守证据标准与罪刑法定原则,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犯罪、区分一般伪劣与有毒有害,确保罚当其罪。” 孙伟伟律师表示。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展现了其扎实的刑法理论功底与精准的法律适用能力,更体现了专业刑事律师在民生热点案件中守护司法公正的核心价值。